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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乌鲁木齐4月23日电 今年第一季度2月、3月连续两个月,全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均超过10%,导致新疆物价涨幅在全国排位第五,涨幅达10.6%。
4月21日,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消费价格a季度,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与上年同期相比上涨8.0%,新疆上涨10.6%,新疆比全国平均价格总水平涨幅高出2.6个百分点。
导致新疆价格总水平高位运行的类别主要是食品类和居住类,同比价格分别上涨27.1%和7.0%,比全国同类价格指数分别高出6.1和0.4个百分点。
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排序中(由高到低),新疆排在第五位。而在西北五省区中新疆物价涨幅排在第三位。”
(完)(编辑: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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