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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乌鲁木齐4月3日电 “老百姓打官司就怕拖不起,你们法官做到了当庭宣判,公正判决,让我们老百姓心里感到踏实”当事人王君珠见到为她主审案件的法官激动的说,当法官们接过锦旗后说:“不用谢,我们是人民的法官,这是我们应该做的。”这是发生在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门口感人的一幕。2008年4月2日上午,当事人王君珠带着满腔的感激之情,来到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给该院行政庭的法官们送来了一面题有“公平正义为民,当庭裁判事了”的锦旗。
2008年3月11日上午。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公开审理了上诉人程长有与被上诉人王君珠人身伤害赔偿纠纷一案。
经法庭审理查明:2006年12月11日上午,原告王君珠与被告程长有因琐碎事发生口角,程长有误伤了王君珠。经法医鉴定结论为:1、王君珠被钝性外力造成左胸部软组织伤与左10肋骨折,头皮挫伤与轻微脑震荡,左大腿软组织伤,构成轻微伤(偏重)。2、延误自伤后休息二个月。原审判决被告程长有承担王君珠50%的赔偿责任计各项损失3175.20元。程长有以没有打伤王君珠,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为由提起上诉。经二审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查明的事实一致。程长有对其上诉主张未举出新的证据予以证实,其不承担赔偿族人的上诉理由与本案事实不符,于法相悖。合议庭遂当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近年来,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在审理案件中,始终做到:当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不断提高调解率和宣判率。在辖区产生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农八师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建平经常给审判一线的法官们说:“我们是人民法院、是人民法官,在审理案件中时刻要为民所想,要设身处地的为老百姓多想想,百姓打官司就怕时间长,他们拖不起,能够做到当庭宣判,案结事了,让公正看得见,实实在在,这是老百姓的期待,也是我们每一位法官的心愿。”

(完)(韩雪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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