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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乌鲁木齐3月14日电 近日,从新疆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伊犁宏远建设公司被评为2007年度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据了解,国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活动始于1986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的诚实守信原则,以企业合同履约的客观记录为依据,遵照企业信誉度高、企业领导法律意识强、合同管理制度健全、合同履约率达到100%等标准为达标企业授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宏远公司2007年施工产值达2.48亿元, 合同履约率达100%,公司连续6年被农四师评为“优秀施工企业”,是新疆第二届、第三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完)(韩俊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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