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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乌鲁木齐9月29日电 “装个‘气死贼’,农牧民不再守着牛羊睡。”这是流传在阿勒泰地区的一句谚语。8月下旬,自治区平安建设现场观摩会在哈巴河县召开,与会代表来到一户牧民家,接近暖圈20米,突然铃声大作。就是这个小小的报警器,被农牧民称作“气死贼”。
自从在农牧区推广安装“气死贼”防盗设施后,阿勒泰地区牲畜盗窃案件大幅度下降。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区紧紧围绕稳定与发展大局,以落实领导责任制为龙头,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建立长效机制为主线,以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始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认真排查治安突出问题,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大力推进平安县(市、区)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2002年4月,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是关键”成为我区各级党政领导的共识,各级综治委、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抓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有效载体。全区各地以“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为目标,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不断加大社会面的控制力度,努力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为破解“警力有限”难题,充分发挥“民力无穷”优势,从最基层的治安防控网络建设入手,组织“红袖标”人员参与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前,全州组建“红袖标”队伍5674人,他们在公安民警的指导和带领下,在社区开展治安巡逻、邻里守望、盘问可疑人员、提示安全防范等工作,运行5个月来,“红袖标”人员提供线索查获案件近百起。
多年来,我区始终把综治工作重点放在基层,通过深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促进工作措施在基层的落实。目前,全区有安全文明小区11000多个,安全文明村镇8000多个,治安模范单位6500多个,创建覆盖率农村达80%以上,城镇达90%以上。
2005年底,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平安县(市、区)建设的意见》,今年以来,平安创建活动在我区全面推开,各族群众积极踊跃参与,天山南北、农村牧区,出现了人人思平安、话平安、建平安的可喜局面。
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如何建立起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自治区响亮提出了“有纠纷去调解,有上访找司法”的口号,从热点和难点问题入手,引导群众通过合法的手段和渠道解决问题,及时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精河县大河沿子镇推行的“公议庭”制度,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得到积极推广。遇到疑难复杂纠纷,村调解委员会组织纠纷当事人、村里部分德高望众的老人、宗教人士参加,组成“公议庭”,让当事人各抒己见,其他人员分析问题、拿出解决意见,保证了调解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民主。今年上半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纠纷35212件,各类群访事件同比下降,发挥出人民调解在维护稳定工作中“第一道防线”作用。
与此同时,各地、各单位始终坚持“哪里社会治安混乱,就集中整治哪里;哪些问题突出,就解决哪些问题”,对社会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和田地区把非法宗教活动作为重点,开展了治理非法宗教活动的专项斗争,捣毁了一批地下习武点。乌鲁木齐市针对火车站治安、交通、市场秩序、基础设施脏乱差等问题,筹集资金近200万元进行了改造,建立火车站劳务市场,修建出租车专用车道,安装视频监控探头,设立电子监控系统,一个整洁、崭新的对外窗口受到中外游客称赞。
在新疆,稳定与发展犹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必须双轮驱动、两翼齐飞。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稳定工作,始终把打击民族分裂主义骨干分子、暴力恐怖犯罪分子和宗教极端势力为首分子作为重点,坚持“主动出击,露头就打,先发制敌”的方针,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三股势力”。正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指出的:“暴力恐怖犯罪高发的势头受到明显遏制,分裂破坏活动多数在预谋阶段就被及时打掉,我们已越来越多地掌握了反分裂斗争的主动权。”
按照中央的决策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安排,自1997年以来,我区已连续10年开展了以打击“三种分子”为主要目标,以确保全疆稳定为中心任务的有声势、有规模、有力度的集中整治专项斗争。
诚如去年8月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新疆时指出的那样:“目前,新疆正处在发展和稳定最好的时期。”一个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政治稳定、边防巩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繁荣安宁和谐新疆,正呈现在世人面前。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和田街200多名各族干部群众参观自治区公安厅举办的《新疆反分裂反恐怖斗争展》。
(完)(吴胜芳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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