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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乌鲁木齐3月21日电 用30万元买来的新车,却因自己身材过高无法舒适地坐在驾驶座上,无奈只好退车,白白损失了1.2万元的运输费。3月20日,乌市天津路工商所“12315”圆满解决了这件事情。
来自阿瓦提县的祖丽提亚·麦麦提,到乌市赛博特汽车城想买辆汽车带回家,他在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工作人员的介绍下,相中了一款叫丰田RAV-4的越野车。在现场他既没有看到实物车,也没有签订合同,只是了解一下车的大小尺寸后,于2月2日就直接将30万元车款交到了公司,喜滋滋地回家等着公司把车从内地发过来后通知他来提车。
3月2日,他订购的宝蓝色丰田车到了,公司通知他来乌鲁木齐拿车,可是祖丽提亚·麦麦提看到车却后悔了,这辆漂亮的丰田车并不能让身高1.9米以上,体重在100多公斤的他自由舒适地进出驾驶室,于是他决定不要这辆车了。
交了钱,公司花钱运来了车,因不舒服,他又要退车,这下双方起了争执。祖丽提亚·麦麦提把此事投诉到乌市天津路工商所,考虑到买主身高在1.9米以上坐在车里真的难受,执法人员只好和销售公司商量,最终达成协议,销售公司分两次退还祖丽提亚·麦麦提车款共计28.8万元,剩余1.2万元作为运输费用被扣除。 (完)(董晓雷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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