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3月14日电 今年1至3月,乌市发生火灾155起,直接经济损失达338625元。3月13日,乌市消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提醒全市各单位做好火灾防范准备。
乌市消防局副局长曹旭东说:“春季大风天是每年新疆火灾的高发期,各单位及市民应提早做好准备,特别是物资仓库、露天堆场、棉花仓库、造纸厂和原料垛、易燃易爆场所、郊区农民蔬菜大棚等场所,应重点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据介绍,今年1月1日至3月9日,首府共发生火灾155起,死亡3人。 (完)(董晓雷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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